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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业信息化部、国家卫计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八部门决定,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自设网站等网站为重点,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围绕上述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对自查整改后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严厉查处,重点查办、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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