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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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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二季度食品抽检合格率99.47%



  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全市共抽检741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7%。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潍坊市食品安全监督年度抽检计划安排,该局于2015年5月6日至18日组织开展了2015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监督抽检抽样场所为城区3家农贸市场、全市7家规模较大商场超市及寿光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及水产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等26类重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品种,共计74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包括非食用物质、国家禁用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7%。
  不合格样品主要有: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得利斯家乡肉丸”,规格每袋200g,生产日期2015年2月12日,主要检测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标称生产企业为“潍城区西关宏达干货店”生产的散装茴香粉、糖蒜分别为铅和苯甲酸不合格;被抽检单位为“潍城南门希彦酱菜调料店”的散装五香萝卜为苯甲酸不合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该局已通知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组织查处。
       记者刘名顺
       通讯员李增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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