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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禾人寿保险公司将10万元保险赔偿金及时转入寒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户中,替该区个体经营户孙某代偿了在信用社的贷款。这是寒亭区联社开展代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来,为投保人带来实惠的一个缩影。 贷款人孙某因扩大经营业务,于2010年8月21日从寒亭区农信社桥头分社贷款10万元,并购买了嘉禾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近日,孙某驾驶夏利车与他车相撞,经抢救无效身故。寒亭区农信社信贷人员闻讯后,立即向嘉禾人寿报险,同时登门慰问,且陪同嘉禾保险理赔人员及时去第一现场核实情况,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10万元保险金理赔到位。 寒亭区农信社之所以选择与嘉禾人寿合作开展“嘉禾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是因为嘉禾人寿专业的服务与雄厚的实力。2011年2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以持有嘉禾人寿51%的股分。嘉禾人寿为了切实保障渠道合作伙伴享有优先服务的权利,从投保、出险、理赔做到一条龙承办、全过程优先、快速服务,还专门设立了理赔服务小组和服务支持小组。寒亭区农信社与嘉禾人寿合作的两年来,挽救了数家像孙先生一样濒临绝望的家庭,也为渠道合作伙伴寒亭区农信社降低了经营风险,同时也促进了代理业务和存款业务的快速开展。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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