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岗相适 竞争择优 |
我市探索建立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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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林峰)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我市组织部门探索实施了市直中层干部跨部门竞职交流,初步建立了干部能进能出、人才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干部资源配置,激发了干事创业活力。跨部门交流,主要在市直36个党政部门之间进行,共交流31人,其中提拔交流25人、重用交流2人、平职交流4人。 我市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为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机关中层干部的适应性更强、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更高,不能长期不“挪窝”,必须打破“部门所有”的体制壁垒和利益障碍,激发“鲶鱼效应”,形成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此,我市本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思路,提出实施以跨部门任职、多岗位锻炼为重点的市直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 为使交流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直部门编制限额和科级职位空缺情况,我市制定《市直科级以下公务员跨部门交流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交流原则、范围、职位,资格条件、程序步骤、纪律要求等具体政策措施。工作中,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报名。专门成立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参与交流的市直部门都依据部门“三定”方案,编制印发《交流职位说明书》,明确各职位工作内容、专业要求和标准条件等。所在部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经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市交流工作办公室及时公布各交流职位报名情况,在征得本人同意基础上进行志愿调剂。二是坚持标准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市交流工作办公室会同各接收部门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方式,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交流资格条件和各职位特点要求,重点把好“六关”,即年龄、学历、职级、任职年限、专业特长、年度考核情况等。三年内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均不参与交流。三是实行竞争上岗,做到择优选人。笔试由市交流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合格分数线内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由接收部门组织,试题由接收部门命制,市交流办公室派员全程监督,给接收部门以充分的选人权。市交流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各接收部门派员参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相应培养计划,对跨部门交流人员实行跟踪管理。 新机制为有能力、有激情的同志,提供了成长发展的新机遇、素质提升的新平台、干事创业的新岗位,得到广大机关干部的一致拥护。通过跨部门交流,有利于促使他们在多岗位实践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丰富工作经历、提高综合素质、创新思路措施。同时探索了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的新路径,拓宽了干部多岗位锻炼培养的新渠道,激发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新活力。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得到了部门“一把手”的一致好评,有的同志形象地比喻为:“犹如封闭多年的房间打开了一扇窗,涌进了一股新鲜的空气,照进了一缕灿烂的阳光,让人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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