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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徐秀玲)近年来,高新区国税局始终把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看成是对纳税人最直接、最有效的服务形式,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倡导和谐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服务举措,把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并举作为新时期做好税收工作的新思路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征纳共赢。 增强服务意识,推行柔性执法。高新区国税局注重转变思维和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将税收执法工作从“打击型”、“收入型”向“执法型”、“服务型”转换,特别是向“服务型”转换,突出柔性化执法,进行税收执法的同时为纳税人讲解涉税违法行为的形式、后果以及如何规避税收风险等,提供宣传辅导、送法上门等优质的纳税服务,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完善服务前置举措,实践和谐稽查模式。围绕执法服务并重的思路,该局从进一步完善查前自查自纠、稽查提醒、辅导解难等工作举措,提高企业自查自纠能力,既降低了税收执法成本,又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积极推行稽查前企业自查自纠方式,改变了过去稽查局“进门就查,查了就罚”的简单的执法行为,掌握了稽查主动权,使服务前置机制更趋合情、合理,征纳关系更趋融洽、和谐。实行稽查提醒和告知制度,让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主动提醒纳税人平时申报时非主观故意造成少申报的各种情况,将具有代表性的涉税问题和相关政策告知纳税人;明确告知认真自查与否将会产生的后果。 坚持刚柔并济,实现服务与执法的和谐统一。税收执法工作既要搞好服务,又要严格执法,该局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看做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突出柔性化执法,并非完全放弃执法的刚性,而是柔中带刚,实现服务与执法的和谐统一。如企业在自查结束后对存在问题并未进行整改的,高新国税稽查局则会对该企业立案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对于偷漏税、虚开发票等扰乱经济秩序的涉税违法行为,该局更是严厉打击,为高新区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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