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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 |
拟规范竞聘上岗工资福利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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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杨维汉)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积极推进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 条例拟针对改革后的事业单位。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在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加以改革。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改革后仍为事业单位的,其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关于管理体制。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竞聘上岗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招聘,实现人员能上能下。一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二是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竞聘上岗的方式方法。 拟将德、能、勤、绩、廉纳入考核。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表现的评价和判断。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拟规定奖励和处分的种类、权限与程序。征求意见稿对奖励和处分事项作了规定。 工资福利需兼顾社会分配公平。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三是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据介绍,针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有关意见,可在2011年12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提出。(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并注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ydw@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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