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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保礼)元旦春节临近,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对参与烟花爆竹监管的相关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各级安监部门向所有批发经营企业派驻安全督查员,各镇街落实包靠责任人,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公安部门加强了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据了解,我市今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1月下旬起至2012年3月上旬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从今年11月25日到12月31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从2012年1月1日到2月6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从2012年2月7日到3月5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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