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执行最新价格 |
工商业用电价格上调 居民用电未作调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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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周刊》记者从潍坊市电力局得到的最新消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26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2011]201号《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销售电价开始执行最新价格。山东省山东销售电价总体水平提高0.0284元/度,但居民用电未列入此次调整之列。
居民电价未动 其他用电均有上浮 在以上通知中,涉及居民生活用电的电价不受本次调整影响,仍会按照不满1千伏0.5469元/千万时、1千伏以上0.4929元/千瓦时电费标准执行。但其他如一般工商业用电、大工业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等均有一定上浮。具体包括: 统调燃煤机组及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自2011年12月1日起提高0.025元/千瓦时; 对部分脱硝改造机组试行脱硝电价,加价标准为0.08元/千瓦时; 除居民、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附加提高0.04元/千瓦时; 而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378元;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388元;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578元。 据我市电力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大范围的电价调整主要是为了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及促进节能减排。电价调整金额全部用于解决发电环节问题,缓解因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发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由于居民用电对百姓生活的影响最为突出,所以在此次调价过程中并未出现价格上浮。” “阶梯电价”尚无定论 此外,《通知》明确,将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具体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记者在我市电力局采访时,对于这一问题相关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所谓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度电执行现行电价;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具体执行方式是根据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是基本生活用电,电价不做调整;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是正常用电,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是高质量生活用电,每度提价3毛钱。但对于执行阶梯电价,有关部门肯定会走听证程序,作为我市的电力部门,暂时未接到上级有关通知。 本刊记者 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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