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纪哲)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市有1个县城、2个村、6个单位受到表彰。 据了解,在表彰大会上,昌乐县县城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县城,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和寿光市营里镇西浊北村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村,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审计局、潍坊市国土资源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潍坊海关、潍坊市工商局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