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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这是高新区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推出的又一新举措,据悉,这在全市属首家。 为进一步解决灵活就业者的生活难题、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近期,高新区出台了《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管理办法》,规定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办理劳动人事代理、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到高新区规定201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养老、医疗两种保险费数额之和的三分之二(3420元)的社保补贴。 据介绍,此项新政策有利于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以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加强灵活就业的稳定性,促进全区的就业工作。截至目前,高新区所有就业优惠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 记者马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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