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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保障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日前,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始实行清欠工作日报告制度。自12月11日起,各县市区、开发区清欠机构要于每天下午17:00时前将当日清欠工作情况上报,重大、疑难案件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近年来,市建设局不断提高欠薪案件的应急处置效力,发挥清欠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集体研究案情,区分各方主体的责任,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于无争议或有争议但能够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责成责任主体落实“工资卡”、“工资管理手册”等工作制度。同时,落实对责任主体的考核扣分和行政处罚意见,对于外地进潍企业,通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并视情报上级部门和通报案情处理情况,视情将案件处理情况反馈投诉单位或投诉人,案卷存档备查;对于争议大、且案情复杂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案件,实行领导包靠制度,通过劳动仲裁等形式依法解决。期间,对企业恶意欠薪及存有恶意讨薪行为的,及时通报公安部门,维稳机构依法妥善解决。 此前,市建设局要求各建筑、市政、装饰装修市场管理部门要负责将该通知下发到每个企业,并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明确要求各施工企业务必于2012年元旦前将工资发放到位,2012年1月5日前组织农民工返乡,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后封闭,确保广大劳务人员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刘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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