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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201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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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现将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潍坊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深化,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科学发展实效。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认真开展中央和省市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市委、市政府34项应对金融危机政策、28项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问题550个,维护了政令畅通。坚持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服务第一要务的最佳切入点,形成了随时受理查处“三乱”行为、每月环境动态监测、每季度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每半年行政审批效率和投资审批提速检查考核、每年底企业“双评”的软环境建设基本制度和基本格局,推动了软环境建设“转型升级”。全市共受理投诉2853件,处理机关工作人员2309人,查处并曝光典型“三乱”案件414起,兑现奖金872.3万元;受理解决100个机关效能建设监测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109个,实现监测指数月平均满意度99%以上;通过“双评”、暗访、走访联系企业等,征求企业意见建议1811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906个;督促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完成办件180余万件,年均增长32%。我市创新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做法,分别在全国执法监察和全省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强化作风建设,治理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抓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稳妥实行公款出国(境)、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改革;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构建了在实践中锤炼作风、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市锤炼干部作风的做法。深入开展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纠风专项治理,加强对强农惠农、保障性住房、医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和拆迁中违法违规问题741个,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908起,公路“三乱”案件146起,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89个,纠正强农惠农违规资金5242万元,并组织建立滨海新城建设“绿色通道”,保证了道路交通运输畅通无阻。创新“行风在线”载体建设,增加与群众关系密切部门的上线密度,提高部门“一把手”上线率,共组织96个市直部门上线1152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573个,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创建市县乡三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1519个,在全市99.5%的村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起新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三)深化廉政教育,加大监督力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等5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发送廉政短信、举办廉政教育辅导报告、召开勤廉先进事迹报告会、编演现代吕剧《情洒北川》、办好《潍坊纪检》等,增强了教育实效;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广泛开展廉政书画展、廉政文艺汇演、廉政公益广告设置展播等活动,创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13个,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制定实施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谈话办法,全市各级纪委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676人次,诫勉谈话136人次,督促2082名党员、干部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437个,为3082名干部澄清问题3813个;向市直71个部门归口派驻8个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建设系统集中监督检查,分两批对16个市直部门实施巡视巡查,我市在华东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开展巡视巡查的做法。认真治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违规公务用车237辆,“小金库”32个、涉及金额1695万元,对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违规出国(境)、违反住房规定的20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处理。
  (四)严格执纪办案,严惩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机关最基本的职责、最核心的职能,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25169件次,立查违纪违法案件4114起,处分党员、干部4053人,涉及县级干部48人,科级干部38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469万元。主要做到“四个强化”: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开通“12388”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网站,建立信访举报件“大台帐”,落实领导接访、来访情况呈报通报、信访因素定期排查报告等制度,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强化办案组织协调,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办案协作配合、重要线索统一管理等制度,由市县两级办案骨干、编外办案人才库、特聘检查员和陪护人员组成办案人力资源库,促进了大案要案的及时查处。全市共立查大案要案1222起,占立案总数的30%。强化案件审理工作,制定党纪、政纪处分批准权限和处分执行工作等规定,实施助审、助辩制度,每年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提高了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国部分省区市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开展办案安全集中教育整顿,制定实施案件备案、案件主办人、持证上岗等17个文件,推进办案场所建设,促进了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统计分析,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推进改革创新,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我市分工方案、2012年前工作要点等文件,加快构建具有潍坊特色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目前,已完成79项任务中的18项阶段性任务,持续开展的61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实现方式,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司法等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推动全市24000多个基层党组织实现党务公开,抓好与政务、村务、厂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衔接,形成了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公开机制,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地方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全面推开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四位一体”的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2433个,已整改问题3908个,整改率达99.4%,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廉政告知书”制度,巩固了治理成效;将科技防腐工作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建成启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权力监察、公共资金监察等六大电子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制度起草规划,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组织各级各部门制定完善有关制度2322件,丰富了惩防体系制度框架。
  (六)完善责任体系,狠抓任务落实,巩固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格局。以目标任务、岗位职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四个体系建设为核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巩固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在督促各级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调整或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同时,市里每年都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细则》,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实化量化,采取专项检查、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基层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紧密挂钩,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出台《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违反责任制的11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七)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每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狠抓落实,提高了常委会的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开设“清风大讲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培训199人次,提高了政治业务素质。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完成市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镇街纪检组织领导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文件规定,巩固和加强了基层组织;组织编纂全省首部市级纪检监察志,提供了翔实的纪检监察工作史料。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实施组织结构扁平化、工作流程规范化、重点工作项目化、干部关爱人性化的“四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认真做好中央纪委监察部来潍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大案要案时有发生;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群众对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意见较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尚未从根本上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措施尚需进一步强化;纪检机关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还不够深,对策措施还不够有力,等等。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回顾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主要有以下认识、经验和体会:
  ——必须坚持贴紧中心、贴近大局,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委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每个阶段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促进发展不懈怠。尤其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化投资环境支撑的要求,不断加大软环境创新优化力度,在查处“三乱”行为、提高机关效能、服务企业发展、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积极推动软环境建设“转型升级”,有力地提升了全市环境竞争力。实践证明,只有贴紧中心、贴近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才能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实现应有的作为。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核心价值取向。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委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整治各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不断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扩大有序的群众监督,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委牢固树立严惩腐败是政绩,有效预防腐败也是政绩的理念,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不断深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政教育,加大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力度,推进以市场配置资源为目标的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潍坊特色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切实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活力。改革创新是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委紧紧围绕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实际,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在实践中形成了软环境建设“转型升级”、党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派驻机构巡视巡查等一批创新成果。同时,通过开展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总结推广基层创造性实践等,营造了崇尚、支持、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只有把改革创新精神融入到反腐倡廉建设各个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持久活力和不竭动力。
  ——必须坚持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凝聚全党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级党政“一把手”坚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起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的决胜期、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的关键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坚持科学发展、推动新的跨越,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战略任务的贯彻落实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批评和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保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战略任务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深入开展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提升城市价值和带动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幸福潍坊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北部滨海开发、园区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蓝黄两区建设;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健全完善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软环境建设“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
  坚持把软环境建设作为纪检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站在赢得区域竞争发展的高度,积极推进软环境建设“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等损害投资环境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从快从严查处一起;建立完善投诉受理网络办公平台,实现投诉受理、转办承办、督办反馈、满意评价一体化;加大对查实“三乱”案件的曝光力度,落实重奖举报人制度,保持震慑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监测点制度,深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明查暗访和行政审批效率、投资审批提速专项检查,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密切与企业和投资者的联系,坚持企业发展环境问题季度暗访、召开企业座谈会、实施重点帮扶和热线联系等有效做法,及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新问题、新困难。改进企业“双评”活动,实现网络评议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加强评议督查,严格兑现奖惩,真正把企业“双评”打造成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监督品牌。
  (三)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实现党代会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督促党员干部在实践一线锤炼作风、砥砺品质,养成科学务实、埋头苦干,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怕困难、善于攻坚,拼博进取、奋勇争先的作风,靠过硬作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民情巡访等制度,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保持作风纯洁;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完善满意度调查、电话调查访问等群众评价方式,增强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创新“行风在线”载体建设,建立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多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专业平台,把“行风在线”打造成“民生热线”。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机制,实施农村“三资”普查和信息化管理,积极稳妥地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正、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加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的途径和方法。
  (四)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提高预防腐败科学化水平
  全面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和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体系框架、丰富体系内涵,打造集教育、市场、民主、监督、科技等手段于一体的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整体功效。
  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际效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的全过程,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社会诚信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人员的个性化教育,增强教育内容、方式、对象和时机的针对性,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市建设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提升《潍坊纪检》办刊水平,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加大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建立健全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打造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巡视巡查工作,探索完善派驻机构驻部门工作的措施,增强对部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舆论监督协调互动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一体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深化科技防腐工作,健全完善电子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公共资金监察、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等六大电子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深化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
  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五)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特别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信息收集研判和线索分析排查,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健全腐败现象及时发现和揭露机制。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重大案件督导督办、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办案人力资源库作用,综合利用组织、审计、司法和智能、技术、科技等多种手段查办案件,确保每年都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完善案件审核处理工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集体研究、案件备案、持证上岗、案件主办人等制度,建成启用全市统一的办案场所,定期开展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把办案监管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和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运用政策策略,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告知书”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势头。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评比达标表彰等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巩固和深化公车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配套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渠道,开展无越级集体访县市区创建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坚决纠正基层事务决策管理和执法服务中独断专行、滥用职权、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常委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中心组学习、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联系点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深化思想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上派下挂、轮岗、交流等多岗位实践锻炼,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完善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深化“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形成重创新、重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行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统筹抓好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成果,有效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派驻机构力量,注重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纪检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职能部门既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全市科学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面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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