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最近召开的高密综合表彰奖励大会上,高密市委、市政府对2011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以上科技进步奖励和通过省级以上鉴定验收的高新技术项目等进行了重奖,奖励资金达到215万元。 自2006年以来,高密市委、市政府就出台政策连续多年奖励科技创新工作,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0万元,对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潍坊市级分别奖励企业法人代表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当年获得科技进步奖或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的高新技术强项目,按国家、省级分别奖励法人代表10万元、5万元,有力推动了高密科技进步,加快了高密“转方式、调结构”进程。 记者孙克义 通讯员赵有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