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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近日,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市逐步完善乡村医生收入补偿和养老政策,对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实施多种补偿机制。纳入省规划村卫生室按规定配备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将得到6000元专项补助,该项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为进一步筑牢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切实发挥好乡村医生的作用,我市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文件,对村卫生室的医生配置提出了要求。省、市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市建立了对村卫生室进行多种补偿机制。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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