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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和追求。市委、市政府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满足、安居乐业、社会公平、人文关怀的幸福潍坊,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潍坊的每一位市民,既是构建创新、文化、生态、幸福城市的受益者,也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我们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做到: 1、修身养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弘扬“自强、厚德、崇俭、尚义、明礼、守信、报国、尽孝”文明理念,学身边好人、做平凡好事,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培育知耻之心、诚信之心、明节之心、感恩之心,养成爱学习、重礼仪、知荣辱、守公德的文明习惯。 2、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不说脏话粗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损坏公物,不乱扔乱堆,不乱贴乱画;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文明重在行动,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环境更加整洁、城市更加优美,努力建设“生态潍坊”。 3、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自觉树立文明交通意识,维护交通秩序;驾车行路按标志标线,各行其道;行车不闯红灯,不违章变更车道,不争道抢行,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大力倡树“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 4、“学雷锋树新风”从我做起。学习和发扬雷锋同志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做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共同营造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风尚。自觉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我”志愿理念,踊跃参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市民朋友们,做文明市民、建幸福潍坊,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聪明智慧,为文明潍坊增光,为幸福潍坊添彩! 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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