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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3月5日电 (记者袁军宝)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意见提出,将为每个行政村选配1至2名农民技术员,到2012年底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山东省提出,今后将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并将承担的公益功能细化,具体落实到工作机构和农技人员。 山东省表示,新进农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核。今后还将有计划选送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骨干人员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深造,提高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 设施及财政支持方面,山东省提出,将重点加强技术服务场所建设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实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有场所、下乡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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