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张海鸥 高宁宁)3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卿率调研组来我市,就我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花兆贤陪同调研。 2009年以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潍坊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了备案机构和人员,并及时在各县(市)区推开,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组织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使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步入了正轨,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0余件,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前期工作做得好、起步早、行动快,为其他地市提供了借鉴。同时,调研组就下一步我市人大常委会要设立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等提出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