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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东)近日,临朐县下发通知,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严控公务用车更新添置。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事宜,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必须严格执行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双控”标准。理顺公务用车产权关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清查,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严肃公务用车管理纪律。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动态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效的公务用车管理控制机制;对未经批准擅自购置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对单位违规购置的车辆予以收缴,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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