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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今年以来,昌乐县针对部分高危行业存在安全“三同时”手续不完备、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进行整改。目前,已有10家企业拿出整改方案,完成了30多项隐患整改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昌乐县政府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县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的通知》,通知中逐一明确了高危行业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要求各相关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将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县级领导包靠,定期研究、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安全隐患整改后,各相关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企业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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