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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
本报记者 卢姝言 通讯员 秦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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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生命意外逝去,家庭的悲痛可想而知,受害方的遭遇令人同情。在我们这个以人为本的社会,谁都没有漠视生命的权利……”这是2月16日记者在市中院审判庭旁听一起人身意外伤害案件时,民一庭主审法官马海兰所作的庭审总结。 面带微笑的询问,和蔼可亲的话语,极富耐心的调查,充满人性的关怀……这些都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海兰处理过的很多案件当事人都反映,“马法官说话亲切、平易近人,没有官架子”。她对待来诉群众始终用微笑奉献真诚,认真听取群众的真实想法,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感情距离,走进当事人的内心深处,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了基础。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马海兰心中最执着的信念。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所办理的案子无不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无不关系着人间亲情。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平民法官”,马海兰拥有质朴无华的高尚品质,她深知百姓生活的艰辛,人间亲情的弥足珍贵,因此她更习惯于用真情和爱心处理纠纷。 “一个案子对法官而言,只是一摞卷宗材料,而对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法官的责任就是通过无私的付出,让人们真实触摸法律的人性关怀,切身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马海兰对如何才能做到一心为民作了以上生动诠释。 马海兰对待当事人始终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饱含真情。在她心里,老百姓最亲,群众利益最重。听到群众冤屈,她热泪盈眶;解决群众难题,她不辞辛苦;调解化解纠纷,她不惜心血。 马海兰曾审理过刘某和妯娌林某承包经营权争议一案,开庭时,刘某多次偏离案件陈述家事纠葛,但马海兰一直没有打断。马海兰说,作为法官,我可以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处理,但是,如果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想一想,老百姓打官司最怕的不就是“连个说话的地方也没有吗”?如果不让她把想说的话说出来,她对我做出的判决能心服口服吗?! 马海兰耐下心来,用心听了刘某足足四十分钟、颠三倒四、几乎与案件无关的诉说。说完后刘某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说:“马法官,你是第一个听我把话说完的人,这些话不说我会憋死的。”之后,马海兰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刘某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规定,慢慢地,刘某由一味倾诉变成了认真倾听。临走时,刘某非常感激地说,“马法官你真好,无论官司胜负,我都会相信你是最公正的。”该案最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刘某虽然败诉却不再上访。 马海兰常说:“一个好法官,不仅要有职业素养,更要有社会责任。”除了要承担异常繁重的审判任务外,她还走出法庭,走进学校,步入军营,深入社区,兼任多所学校的法制辅导员,积极进行普法教育,她被学生形象地称为“法官妈妈”、“法官姐姐”。 法槌虽小重千斤,真情奉献谱大爱。马海兰始终胸怀对群众的真情大爱,执着于践行“一心为民”的铮铮誓言,认真书写着自己的无悔青春。法律无情,法官有爱,正是有了无数个像马海兰一样的优秀法官,庄严神圣的审判庭才不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更多的是充满人性的温暖。 开栏的话 2012年2月,市中院民一庭法官马海兰喜获“全国模范法官”这一全国法院最高荣誉称号,先后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39岁的优秀女法官马海兰,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6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二审案件7000余件,其中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700余件,27件被选为全国、全省法院指导性案例或高校教学案例,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十佳女法官”、“潍坊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首届潍坊市十大优秀政法干警”等40余项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是全市广大法官的杰出代表。 本报从即日起,对“全国模范法官”马海兰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系列报道,集中展现马海兰同志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新时期优秀人民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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