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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暨春季造林工作现场会议召开 |
王献玲出席并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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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贺德良 见习记者石际)4月11日至14日,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暨春季造林工作现场会议召开。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以及全省林业产业工作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市委副书记王献玲,市委常委、副市长孙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献玲对前期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和造林绿化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目前,全市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已经结束,配套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主体改革只是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实现了阶段性的目标,配套改革才是改革取得全面成功和实现加快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条件、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搞好配套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努力把林地、林木、林下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潜在活力和农民群众蕴藏的积极性、创造性,转化为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王献玲强调,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秩序。要坚持林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引导集体林权适度流转,防止农民失山失地,杜绝炒买炒卖林权现象。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流转有形市场建设,切实为林农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要研究制定林权流转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流转信息化、网络化。要积极探索专业林权评估准入机制,规范评估行为。 要从更高的宏观视角研究林权流转的动力机制,不断提高林业发展水平。二要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制度改革。要加强银林合作,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要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合理扩大林业信贷管理权限。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扩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规模。要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引导企业等社会资源投资林业发展,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三要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要积极兴办多种类型的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林业产业化发展步伐。要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多方面合作,提高林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要鼓励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培育种苗、发展项目、创立品牌,实现林业产业效益的最大化。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更加稳固的经营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共同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支持政策,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要建立林权经营管理长效机制。要不断加快林业部门职能和管理模式转变,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林业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要切实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探索简便易行的管理服务新模式。要落实好生态林、商品林、非林用地等林木分类管理政策,做到该管的坚决管好,该放的要放到位。 孙起生重点就抓好林业产业发展、春季植树造林以及当前的林业有关工作讲了意见。他强调,要认真遵循林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林业事业取得新成绩,为生态潍坊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要突出重点,努力开创林业发展进步新局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增加投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林业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共同开创我市林业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会议现场观摩了全市春季造林工作及林业产业发展情况,表彰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滨海、寿光、青州、昌乐等4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签订了《2012年—2013年美国白蛾防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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