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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兴亮 通讯员范华)近日,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出台。《规定》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过硬的作风,以推动实现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 《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确保言行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廉洁自律;要切实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完善有效载体,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确保基层调研时间和质量;要切实改进文风和会风,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必要管用的会,并严格会议纪律;要严禁铺张浪费和搞形式主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工作日中午接待市内人员一律禁酒,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减少各类礼仪性活动,观摩点评不得弄虚作假或搞形式主义;要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严禁违规或变相购置使用公务用车,严格交通补偿费发放制度;要严禁乱发和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建农牧产品基地;要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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