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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6月8日,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100位模范老人,100个敬老模范单位和120名敬老模范个人。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市老龄工作的开展,市老龄委确定在全市开展潍坊市敬老模范单位、潍坊市敬老模范个人和潍坊市模范老人评选表彰活动,并在市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参加省里的评选。其中,“潍坊市模范老人”评选条件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众威信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贡献大,关心教育下一代,力所能及地承担家务劳动,成为后代楷模。“潍坊市敬老模范个人”评选条件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孝敬老人,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事迹突出,热心帮助老人,主动为老人排忧解难做好事,热心老龄事业,在老龄工作和为老服务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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