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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奎文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双拥优抚政策,调动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筹发放机制,奎文区决定从2012年起大幅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并实行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政策。按照新标准,奎文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 目前,按照相关要求,奎文区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已为2010年和2011年底入伍的城乡义务兵家庭按照新标准发放了优待金,全区共发放优待金314万元,成为全市最早落实相关政策的县市区。据悉,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对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2010年冬季入伍士兵第二年度和2011年冬季入伍士兵第一年度家庭优待金,标准执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由县级民政部门于2012年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记者孙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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