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汽车广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夏日行车避开三大死角
购买汽车保险记清“四忌”
用车更要养成良好驾车习惯
养车别忘防水除湿
雨天除霜小窍门
红色汽车最易招鸟粪
2012年07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买汽车保险记清“四忌”



  随着社会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车主的保险意识也随之逐步增强,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和相关规定,切忌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一忌:不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
  二忌:超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价值低于10万元,却自作主张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20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
  三忌:重复投保。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四忌:投保险种不全面。汽车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等三类主险,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各险种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可替代。
  专家观点: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另外,消费者在选择车险险种时应该考虑周全,既不能为了省钱少保,也不能不加分析盲目投保。
   春华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