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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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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进入七月份以来,我市强化措施,积极做好防汛防洪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汛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强降雨、雷电可能造成的淹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认真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包矿安全监督责任制,加强对地下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旦当地出现强降雨,要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矿山企业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各级政府和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及矿山、冶金等企业要密切监控各类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做好防范因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垮坝、溃坝的各项工作;通知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做好防范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疏散。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施工企业单位应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安全工作,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业。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对生产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的安全监控和巡查。铁路、民航、水运、长途汽车客运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各项防洪防汛工作,确保运营安全。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严阵以待,做好随时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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