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潍坊“停车难、收费乱” |
城区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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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相关部门举行潍坊城区停车场管理座谈会,对新标准进行了解读和讨论。
本刊记者 朱永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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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朱永昌 《财富周刊》记者获悉,由潍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的潍坊市城区停车场服务新的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为更好的推广和实施新的收费标准,7月31日,三局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和全市部分停车场经营业主举行了潍坊城区停车场管理座谈会,对新标准进行了解读和讨论。 潍坊市物价局副局长丁树春介绍说,8月1日前实行的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车辆的大幅度增加,老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停车难、收费乱、举报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很有必要进行规范和调整。从2011年8月起,市物价局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潍坊市城区停车场服务新的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新的收费标准充分体现了“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在制定标准时将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考虑在内。对现行服务收费标准夜间高于白天调整为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与外围同一标准调整为实行差别化费率。 据了解,新制定的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与原先标准主要有3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计费方式更加灵活科学。停车服务收费计费方式,由现行的计次、计月收费调整为计时、计次和计月收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跨时间段(白天和夜间)服务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跨时间段不超过12小时的,按白天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二是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费率。打破现行停车场服务收费城区一个标准的收费模式,以城区交通主干道为标志,将城区停车场划分为一、二、三级,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不同,一级停车场服务收费最高,三级停车场服务收费最低。 三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医院院内停车场或租用的院外停车场,30分钟(含)内免费,对前来就诊就医人员,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免收停车服务费。 (本刊下期将推出潍坊停车新标准详尽政策解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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