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里的好法官 |
——记青州市人民法院庙子法庭庭长张国鹏 |
|
本报记者 刘伟 通讯员 张霖 “在我们看来是一件平常的案件,但对群众来说就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甚至是一生全部的寄托。我们的工作维系着民众对法律公正的认可,是维系社会和谐长久的重要支点。”采访时,张国鹏向记者表达着这样的心声。 张国鹏是青州市人民法院庙子法庭庭长,庙子法庭辖区是青州法院辖区中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山区。张国鹏扎根山区从书记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庭长,一晃就是15年,自2009年被任命为庙子法庭的庭长,他带领全庭干警,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被当地百姓称为“大山里的好法官”。 “多走几步路,多说几句话,就能让工作更加服务百姓”。张国鹏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山区地广人稀,道路曲折险阻,百姓出行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庙子法庭推行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制度,将印有干警姓名、电话号码和受案范围的“法庭名片”、诉讼须知等相关诉讼手册,发放到辖区内的联系点,以便于辖区老百姓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活动。 黄鹿井村张老汉的三个儿子不孝敬老人。张老汉想状告三个儿子却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立案,张老汉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便民联系卡”上张国鹏的电话。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张国鹏立刻赶了过来,了解情况后将简易审判桌、牌摆到张老汉家中就开始审案。庭审中,张国鹏从“情、理、法”不同角度耐心调解,终于使张老汉的三个儿子认识到不赡养父母的行为不仅会受道德和舆论的谴责,而且违反法律。三人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提出的赡养方案,并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张老汉感激地握住张国鹏的手说,“是你们给了俺幸福的晚年!” 山区交通不便,张国鹏就带领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办案,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便利。该庭每年审结各类案件近600件,有四分之一是通过巡回办案的方式审结的。 他经常跟法庭干警说,人民法庭处在基层,所办理的案件多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会造成矛盾激化。在工作中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到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不松懈。基于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法庭受理的大量纠纷均以调解结案。三年来,该庭处结案的调解率连续保持在80%以上,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