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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克义)8月8日,潍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举行。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坚持货币补贴与实物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居民住房保障体系。截至到2011年底,全市累计实施住房保障126379户(套),住房保障率达到38%,其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396户,增加廉租住房1799套、经济适用住房6107套、公共租赁住房11659套,完成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103418户。今年1-7月份,全市完成各类保障房17755套,占省下达任务的83%。 据介绍,按照我市政策规定,今年居民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19100元/人均);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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