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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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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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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高密市立足办实事、解难题,制定出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大力提高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助,让现任村干部有奔头、离任村干部无后顾之忧。
  合理确定标准。享受补助的离任村干部主要是:离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文书、村计生专干,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连续担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满10年(含)以上,每人每年不少于2400元;连续担任村委会主任满15年(含)以上,每人每年不少于1800元;连续担任村委会文书、村计生专干满20年(含)以上,每人每年不少于1500元,每三年调整一次。原补助高于本标准的,可按原标准原渠道发放;低于本标准的,按照本标准补齐。
  严格发放程序。按照申请、核实、汇总、发放等四个程序进行。对申请补助的离任村干部,经党员群众代表评议、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后报镇(街、区)核实登记,然后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根据离任村干部名单,按照市镇两级财政7:3的比例确定补助总额,设立专用账户,由市经管局负责发放。领取生活补助时,必须由各村党组织进行公示。
     记者马林峰 
     通讯员明辉 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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