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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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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杜绝燃煤电厂“偷排”行为



  据新华社济南9月18日电 (记者韩淼 刘宝森)山东省18日在泰安市召开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现场会。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介绍,山东省将分时段、分步骤实施拆除烟气旁路工程。按计划,年底前各市要完成辖区内50%以上的重点燃煤机组(单机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2013年完成重点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的拆除任务。
  据了解,燃煤电厂脱硫系统设计时,会预先为原烟气排放烟道设置一个旁路,用以在脱硫系统发生故障时进行临时排放。但有少数电厂为降低生产成本,故意关停脱硫设施,从旁路系统将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排出。旁路拆除后,火电厂的烟气将全部进入脱硫系统,而当脱硫系统发生故障时,烟气就无法排出,机组只能停运。这样可以杜绝电厂“偷排”行为,也能“倒逼”企业提高燃煤发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将污染物排放降到最低。
  山东是全国二氧化硫排放第一大省。据测算,全省1000余台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后,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平均脱硫效率将由目前的73%提高到85%,可减排二氧化硫16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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