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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驾照管理新规 |
明年起闯红灯扣6分 遮挡号牌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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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日前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申领: 提高大车驾照申请门槛 对毒驾“零容忍” 记满12分5年内禁领大客车驾照 【规定】 为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证驾驶经验丰富、安全守法的驾驶人进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队伍,新规定明确,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解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 考虑到取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的交通安全责任重大,有必要规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均属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3年内曾吸毒不得申请驾照 【规定】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解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原部门规章规定限制申请和注销驾驶证的条件为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今年4月22日,一辆大客车在江苏省常合高速公路苏州段突然冲过中央护栏,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导致14人死亡20人受伤,经查,大客车驾驶人事发前曾吸食毒品。近年来,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从国外情况看,普遍对吸毒驾驶机动车采取了“零容忍”态度。 驾考: 完善考试制度 违规考试发证将被倒查 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 【规定】 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小车取消移库项目考试 据悉,调整后的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解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规定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 民警违规考试发证将被倒查 【规定】 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年审: 大车和实习期驾驶人列入重点管理 【规定】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新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同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解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对此,新规定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 处罚: 闯红灯扣6分 遮挡号牌扣12分 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新增的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的有: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便民: 放宽年龄限制 缩短等候时间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新规定推出了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据新华社) ◆新闻分析 驾照管理新规 体现哪些进化方向 仔细研究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一些改变细节体现出的进化方向耐人寻味。 交通文明素质成为需要硬考核的软实力 据公安部交管局介绍,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 记者认为,这意味着在123号令实施后,交通文明知识成为需要硬考核的软实力。在中央文明办、公安部部署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三年后,这一措施将从驾考培训源头提升驾驶人的交通文明素质,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汽车社会的交通文明氛围。 而从以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教育为主,到更加注重学员交通文明基本素质的教育,中国驾校教育的这次“变道”,既是汽车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缓堵畅通和提升路面安全的需要,将对未来汽车社会交通文明的积淀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严格大车准入和管理是有的放矢 研究123号令,其中很大一部分内容提高了大中型客货车的驾照申请门槛,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列入重点管理;在申请增加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时,123号令对以往的驾驶经历和违法记录的要求也更严格;尤其是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了很大变化。 据公安部交管局介绍,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驾驶人2000多万人。与此同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事故伤亡惨重。2011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其中23起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发生7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其中有3起是由大中型客货车肇事导致的。 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危险路段驾驶意识和技能的考核,芬兰、瑞典等国家进行冰上驾驶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在公安部组织的社会调查中,有70.9%的调查对象认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应该考试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内容。因此,123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 记者认为,这种有的放矢的应对举措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的实战技能,并有利于严格把控从业人员资质,建立诚信考核体系,有助于解决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等顽疾。 新手井喷需要严格管理 123号令对驾驶实习期的新规定也引人关注。据公安部交管局介绍,近年来,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达2613万人,占总数的10.91%。与此同时,新驾驶人素质不高、安全守法驾驶意识不强等问题突出。 2011年,驾龄在1年内的新驾驶人肇事21845起,占同期事故总数的10.47%,造成人员死亡5505人,占同期死亡人数的8.94%。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驾龄不足1年的新驾驶人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量的16.2%。 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对实习期驾驶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如英国规定领取驾驶证2年内被扣6分,注销驾驶证,重新考试;法国规定实习期为3年,3年内只要被扣3分就要参加学习,扣6分则要重新考试;日本规定实习期被扣3分,要到驾校重新学习7小时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否则将被吊销驾驶证。 为加强新驾驶人的管理,123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例如明确实习期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等。 我们应当充分意识到,没有尽善尽美的制度,只有与时俱进的制度;即使制度不断进化,也不可能承担起解决所有问题的责任;有许多制度是要经过多年实践才能证明利大于弊的。从汽车社会的初级阶段逐步向成熟阶段进化,既要依靠法治的约束,也离不了文明的引导。从某种角度看,外界环境的约束固然很重要,但归根到底,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有责任在内心坚守一条底线,否则,最终受害的是自己和整个社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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