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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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院:家门口享受养老服务
古稀老人为残疾哥哥撑起温暖的家
“重阳礼”
给“失独”老人更多关爱
七成打工者超半年见一次父母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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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失独”老人更多关爱



  ◎马玉凤

  尊老爱老敬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每年的重阳节前后,我们都会格外关注我们周围的老年人。在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中,我们应给予一个特殊群体更多的关爱,那就是失去唯一子女的“失独”老人。据估算,我国目前“失独”家庭至少有100万,且每年新增7.6万个。
  对“失独”老人给予更多关爱是一种责任回归。我们知道,为了控制人口迅速增长,30多年前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也正是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履行应尽义务,数以亿计的国人选择了“只生一个好”。正当他们对未来美好生活充满憧憬时,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却由于意外等原因痛失子女,许多父母成为不幸的“失独者”。如今,他们中的许多人正步入老年,不仅面临养老的窘迫,更备受痛失爱子的情感煎熬。既然他们为国家履行了义务、作出了贡献,那么,当他们需要精神慰藉和物质帮扶时,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和关爱。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与保障,中国人更是把儿女看得比天还大。”不管孩子长大之后工作如何,收入怎样,甚至孝不孝顺,只要子女健在,对父母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和精神寄托。可是,一旦父母痛失独子时,他们不仅对将来老无所依、缺乏精神慰藉充满焦虑,一些父母更是很难走出痛失爱子的阴影。特别是一些年龄较大的父母,如果痛失独子,更有一种无以挽回之痛。因而,相关部门不仅要给予他们应得的制度补偿,使他们的养老、医疗和生活等都没有后顾之忧,更要动员社会力量,给予他们更多关爱,淡化他们的“失独”之殇,甚至帮他们走出丧子之痛,融入社会,安享晚年。
  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有关部门的责任所在,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失独”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给予他们更多关爱不仅应成为共识,更应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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