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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志
记得是在2004年,政协潍坊市第十届二次会议期间,笔者提交了一份提案——《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加强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 提案的背景是,当时我市个别地方社会治安环境较差,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对政府打击治理力度颇有怨言。更直接的“导火索”是笔者经历的一次有惊无险的治安事件。 那是在2003年冬,我和几位同事到潍坊办事。随行的人员中有一位需要赶火车,所以我们早上5点多就从临朐出发了。把这位同事送走后,就到了6点半,首要的任务是“填饱肚子”。我们五个人就近找了个门头较大的饭馆,每人点了一碗“潍坊和乐”,坐下来等待上饭。这期间,从外面进来两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其中一个径直走到一位女同事的手提包前,旁若无人,伸手就拿起来了。 这位同事急了,大喊一声:“你干什么?!”我们五个人同时站了起来。出人意外的是,这两个人虽然把手提包放下了,却没有跑,反倒威胁我们:“都坐下,别自找麻烦!”屋里的老板、员工、顾客几十个人都不敢出声。一位店员跑过来挡在我们面前说:“没有事,没有事,都是误会。”这两人也趁机溜出了饭店。 饭店老板对我们说:“这是一个大团伙,几乎天天过来。我们不敢惹,要不然他们就祸害我们!”我问:“你们不会报案吗?”“报案后,他们又不承认,我们也没有证据。”老板无奈地说。 这件事对我触动太大。怎样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呢?平心而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让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且留下铁证。这时,作为市政协委员的我想到应提交一份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提案。 那时候,摄像头还是个新鲜玩意,普通地方很少安装,只限于重要部门或交通要道。提案提出后,自己心里没底,因为这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没想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会议结束五个星期后,潍坊市公安局的领导就来到我工作的医院,通报提案办理情况。所有的要求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让人喜出望外。 如今,遍布成网的信息采集系统早已建成,起到了规范行为、震慑犯罪、促进破案等多重效果。 走到大街上,看到密密麻麻的摄像头,心里总是难掩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虽然知道自己在其中只是起了微不足道的作用。 (作者系潍坊市政协委员,临朐县糖尿病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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