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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途中经过苇湾小区时,《财富周刊》记者无意中发现小区22号楼北的绿化带里面有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仔细一看,竟然不是常见的小猫小狗等动物,而是在城市中极少见到的猴子。 几经寻问,记者找到了它的主人,这只猴子到底是咋回事?
偶遇“悟空”: 小区树下蹲只猴 猴子不应该出现在居民区内啊,记者细细观察了一下,小猴子并不活泼,大部分时间就老老实实地坐在绿化带内的一棵小树下,脖子上栓有铁链,活动半径一米左右。这个小树上盖有绿色的帆布,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帐篷。猴子就在这个小小的帐篷内活动。偶尔站起身,身高大约五十厘米以上。 记者询问路过的居民得知,这只猴子可是小区的“大名人”,它的主人就是在绿化带对面经营朝天锅的马师傅。 就在对面啊,难道是这家朝天锅的“看门猴”或“迎宾猴”?正巧此时已经近午餐时间,记者以食客的身份点了两卷朝天锅,趁马师傅空闲的时候谈起了这只小猴子。 “对,这猴子是我养的,已经养了四年了。”马师傅高兴地谈起了这只猴子,“你也喜欢猴子吗?喜欢就去看看,它很老实,不用害怕它。”从马师傅的表情和言语之间可以看出,他挺喜欢这只小猴。不断地给记者介绍,“我叫它孙悟空。”“那称呼您师傅,真是一点也没错了。”听到小猴子的名字,记者忍不住和马师傅开了个小玩笑。马师傅也笑了起来。 身世坎坷: 花六千块从贩子手上买下 “养着它会花不少钱吧?”记者问。“它花不了多少钱,它吃素的。平时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说到这里,马师傅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我,语气略微加重说:“买它花了六千块。” 这着实让记者吃了一惊,看看店内凌乱的摆设和破旧的桌椅餐具,可以判断六千块对他来说是个大数目了。 当问到这只猴子的来历,马师傅讲起了悟空的故事:“说起来正好就是四年前的这个时候,我看到有人在卖它,别看它现在这么大,当时还是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它那么小,天又那么冷,看着怪心疼的。我听说是贩子从四川贩卖来的,趁着过年期间车辆检查松,和运送生鲜活物的车一起给贩到潍坊了。当时要是没人要,指不定活多久……” “师徒”情深: 给多少钱也不会卖 记者提到了在居民区养猴子是不是不太合适,马师傅倒是非常坦诚地说:“很多人告诉我这样养不行,可我没地方养啊,它很听话,从没有伤到人。”我接着提到按照法律规定,也不能个人饲养的时候,马师傅沉默了,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不断嘟囔:“养了四年了,养了四年了……” 谈话当中。马师傅没有强调他和悟空的感情多好,只是告诉我这样一件事。给他多少钱他也不会卖掉“悟空”的,也曾经有人开价一万元,“就是不让养了,也不能卖啊。万一给它‘那个’了,现在不是有人吃猴脑嘛!”马师傅担忧地说。 马师傅拒绝了给他拍照的要求,倒是欣然同意记者多给“悟空”拍几张。“悟空”还是老样子,不太爱动,只是长时间向着对面的小饭店张望,像是在等待马师傅的出现。 邻里调查: 曾挠伤过一只宠物犬 离开了马师傅的店,记者采访了几个经过的小区居民,从他们口中证实了马师傅的话,“悟空”还真是没有伤过人,只听说曾经挠伤过一只宠物犬。当然,有居民提出了不满:“我不喜欢这只猴子,就怕我家孩子在园子里玩的时候会被伤到。孩子好奇,就喜欢往那儿跑。”也有满不在乎的:“没事,挺好玩的。老小区了,各类做买卖的,各地来租房的,啥人都有,也不差这只猴子。”总之反应不一。 相关规定: 不允许作宠物饲养 记者上网查了一下,根据相关规定,猴科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甚至是一级保护动物,个人或单位只有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可准许饲养,且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目前尚不允许作为个人宠物饲养。 私人养猴看来是不合法的。在潍坊还有没有像马师傅说的那样贩卖猴子的情况?离开了苇湾小区,记者直接去了宝通街花卉市场,这里有个宠物市场,听说一般是农历的初五、初十、也就是农历的大集才有,当天恰巧是周末,也有很多卖宠物的商贩。走了一圈,大部分是卖猫狗的商贩。未发现有销售猴类宠物的商家。“哪敢卖啊,只要是猴都不允许卖!”一名商户说,“猴子至少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不敢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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