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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别开生面的听证会 |
——记者亲历见证潍坊教育听证制度的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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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现场讨论的激烈,听的也认真。 通讯员赵云福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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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明顺 通讯员 周少平 季文海 2月19日上午9点,农历正月初十,春节的气氛还没有完全消退,一场关系全市10万名教师“命运”的师德制度听证会,在潍坊一中学术交流中心激烈展开。来自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人士的15名代表在听证会上唇枪舌战,向师德考评制度“开火”。 对教育制度听证,这事稀奇!记者疑惑间,只听主持人在介绍了听证会注意事项后大声宣布:听证开始!话音刚落,诸城一中校长王克田首先发“难”:“师德30条里有一些属于学校层面直接管辖的行为,比如说老师不上课、迟到等,实际上没有教育局的规范,学校也肯定是严查的,若确实触犯了最严重的这些,才是不合格。”话音刚落,教师代表率先鼓起掌来。 王校长这么大胆,直接抨击“师德30条”?原来这次听证是“开门行政”,教育局没有参与组织,而是委托一家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潍坊市教育局没有一位领导出席。 这如同给听证会“解禁”,代表们没有了顾虑,意见、建议甚至是批评“一杆子插到底”:“30条比高压线还高,有些很难做到,应删除一些内容。只有特别严重的行为才可以定为不合格。”社会人士代表、北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玺说。 “我觉的30条内容可分几个层次,轻微的批评教育;严重的警告;影响恶劣的,全市通报。这样容易操作,也不挫伤教师积极性。”来自临朐县第一实验小学的刘学芝校长提议。 10点30分,听证会集中发言结束。大家意犹未尽,你一言我一语,针对师德内容、方案制定、评定造次、前置审核等关键问题,纷纷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青州实验中学教师齐立伟告诉记者:“让一线教师参与这种与我们利益直接相关的制度听证,不仅利于制度的制定,更利于全面推行。” 作为“制度起草者”,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季文海说,尽管《师德考核意见》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征求了多方意见,通过听证会还是发现了不少不足,“听证会效果非常好,代表们提的意见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们将把这些进一步充实到《意见》中,力求《意见》更完美。” 据了解,我市从2011年起开始进行师德考核,对于解决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的行为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具体的实施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为充分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市教育局组织了这次特别的听证会。 为教育听证制度叫好 ●刘明顺 对事关教师、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师德制度进行听证,无疑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模式的一次创新,是改变工作作风的一次有益尝试。其深远意义远大于听证本身。 作为民主管理的听证制度如今已经在物价和司法等领域广泛实施,并且成为了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的有效途径。然而对教育制度进行听证却是个新鲜事。按通行的做法,政府部门要出台一项制度或下发一个文件,往往只限于政府行政系统内部流转、运行,科室“笔杆子”起草、领导签发,重要一点的由专题会议或办公会研究决定,至于文件的适用性、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建议则考虑的较少。如今,潍坊市教育局推出的听证制度,让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到政策制度的制定中来,让民意在最大化的民主中得到及时体现,确保政策制度的制定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这种听证制度改写了过去“部门说了算的历史”,把“拍脑袋”命令式的管理变成让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的协商管理方式,不仅推动了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更实实在在地提升了行政决策水平和效益。 这次听证,教育部门是做了真功夫,不是摆摆样子。教育部门委托代表公共利益的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分别从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中精心挑选了听证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而教育部门领导悉数“隐身”听证会,为的就是听到真言,求得实效。代表们准备充分,竞相发言,将基层的意见和呼声反映上来,使得师德制度更接“地气”,这必将更有利于制度的推动和落实。 潍坊教育历来是出经验的地方,改革创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不管是素质教育,还是首创的教育惠民服务中心、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等都叫响全国。这次推出的教育制度听证又开全国先河,希望教育部门不断深化,使之常态化,促进潍坊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让潍坊的孩子享受到更好更优质的教育服务。也希望我市其他部门积极进行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探索,加快作风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融洽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一名关心教育的社会一员,同时也作为一位普通的学生家长,我们对潍坊市教育行政部门务实服务、倾力打造一流师资环境的用心之举,发自内心地赞赏;这种因时因地制宜的管理创新必会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衷心为教育听证制度叫好! 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记者在听证会现场了解到,现场讨论激烈的《师德投诉必查30条》内容如下: 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的; 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 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 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 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误学生学业的; 9.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或将学生罚站、赶出教室思过的; 10.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将有过错学生撵回家,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 11.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的; 12.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无故迟到早退的; 13.工作日午间饮酒,课堂内吸烟、使用通讯工具的; 1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打扑克、玩游戏、炒股及其它与教学无关的网上浏览的; 15.以各种形式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 16.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的; 17.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或有其他谋利行为的; 18.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的; 19.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先推优等过程中借机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的; 20.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 21.非因教育子女需要,要求家长到校,或以电话、飞信等方式为难学生家长的; 22.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师生关系等有违社会公德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 23.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的; 24.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25.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及学校名誉言论的; 2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工作安排的; 27.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闹事或寻衅滋事的; 28.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职工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29.对处于困境的学生不积极施救,致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 30.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通讯员赵云福 王传鹏提供
■相关链接 现场精彩观点集锦 ◎诸城一中校长 王克田:作为师德来说,只要不出现大的问题,就可确定为师德比较好。可以说在广大的教师群体中,师德优秀的不只是60%,可以说绝大部分老师90%以上都是师德优秀的,那些出现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的很少。一个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申报,优秀比例多少、合格的比例多少,当然也不排除出现了严重的师德问题要一票否决。再就是对优秀评定,原来是门槛,评潍坊教学能手或者评一些优秀的时候都必须达到师德优秀,原来因为师德优秀的比例比较少,导致老师们在这方面也有一定的意见。这次修改把优秀等次变成加分,就更合理了。 如果过分重视举报制度也影响学生的发展。比如说,学生可能整天盯着老师不足,看看老师这个地方有什么问题,看看老师那个地方有什么问题,导致学生光看老师的不足,光看学校的阴暗面,这对学生的成长和教育也不利。因此,要多教育学生看老师的长处,多教育学生看学校的长处。 ◎青州实验中学教师 齐立伟:因为教师师德的范围很宽泛,潍坊大部分学校98%以上的老师,应该说工作还是非常认真,如果没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话,不应该评为不合格。师德不合格,老师在学校的地位或者是学生中的形象会受到影响,所以在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的比例大小上希望更合理一些。 有关教师和家长评价的问题。因为每所学校班级的情况不同,家长、学生对老师的一些严格要求可能有误解,人为地造成一些打分的不公平,或者出现举报,也会影响考评结果,从而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 ◎潍坊广文中学学生 陈景怡:师德的评价本来就是从多方面来考虑的,我们同学正处在一种比较叛逆冲动的年龄,会经常说出一些可能伤害到老师的话。再就是家长也是千差万别,对老师的误会也可能给老师带来非常大的伤害。这样的压力会让老师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甚至都不敢去管学生,反而影响成绩比较好的同学学习知识。建议有关部门在接到家长的实名举报时,首先应该通过某种平台或者制度把事情查得水落石出之后再进行处理,这样可以让老师放手去管。 ◎新华中学学生家长 高祥德:我孙女在新华中学,我感觉到学校的领导和老师跟以前不一样了,我觉得这个制度应该认真执行下去。具体优秀造次的比例应该提出一个范围,防止有些无度的现象。 这30条我觉得有点严厉,而且稍微有点多,有些是必要的,但是有些也不是说非常严重的。比如说有些老师可能有点小毛病,但是知识很丰富,专业知识很精,确实能教出好学生来。这样的优秀老师,要原谅他犯的错误,应该从正面上来引导、鼓励老师努力工作教书育人。 记者刘明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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