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征收遗产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还被认为具有反腐、防腐、治腐的功能,另外可增加国家税收。但是,开征遗产税还需要具备制度、技术、文化等方面的条件。换句话说,只有先改革税收结构、降低宏观税负,才能开征新的税种,否则,增加任何新的税种都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