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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  
                                          | 农民财产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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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马扬 蔡敏 姚远)中国5日首次将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专家认为,这是中国保证农村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他说:“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底线是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农民财产权益包括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也是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但受历史条件制约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中国已有的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尚不完善,如有的地方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没有落实到户,多数地方存在承包地确权面积不准等问题。
 安徽省六安市马头镇农民沈少群家承包合同上有6.7亩耕地,但这些年,他实际种植加开垦出的土地超过10亩。因为没有准确的确权登记证,他迟迟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我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他说。
 安徽省农委农村经营管理处副处长秦仲华表示,与过去土地流转意愿不高相比,现在的趋势是想拿土地的人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权不能先行,不仅难保证农民的流转权益,而且也不利于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在更广阔的市场平台得到充分配置。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院副院长马晓河指出,当前,大量农民资产长期低效运行,并没有为农民增收发挥有效作用。他说:“用好用活这些资产和资源,既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需要,也是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财产权利的要求。”
 近年来,政府在保护农民财产权益上做了大量工作,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大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专家表示,建立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能单兵突进,必须与农村产权改革结合起来。在农地制度改革中,关键是不断扩大和积极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而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可启动农村沉睡资本,也可实现城市资金流向农村。
 社会学家王开玉说,可以探索在政策层面上放宽对农民财产发展权的限制,包括土地、宅基地抵押贷款等,把农民理论上的财产转变为货币和资本形态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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