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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高中招生政策出台
2012—2013学年度潍坊市普通高中星级学校创建评估结果公告
招生政策重点解读
201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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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高中招生政策出台
◎增加安全技能内容 ◎实验操作技能调整为考试科目 ◎在市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办法改革试点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关于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出台。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5日—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与去年相同。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有四个特点。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参加高中招生考试。对在我市初中就读并有学籍的外地户籍学生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不再审核学生父母外来务工、投资经商等相关手续,可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直接报考。
  未在潍坊市初中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为避免考生在异地重复参加考试,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试题中增加安全知识与技能相关内容。根据2011年全市中考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增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的考查,考查依据是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安全教育》(试用),占10%左右的权重。
  实验操作技能调整为考试科目。根据《潍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实验操作技能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将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由考查科目调整为考试科目,录取时单独作为一科,原则上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有关科目等值对待。
  在市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办法改革试点。从今年起,市区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各县市的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今年仍按原办法执行。
  此外,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指标生政策,从今年起,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录取标准等继续通过学校网站和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示。
  详情可关注潍坊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wfjyxxg.com/)。市教育局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咨询投诉电话:8791010、8096359。记者刘明顺 通讯员魏延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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