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3月27日电 (记者娄辰)为避开各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山东将试点行政案件审判异地审理。一个县的“民告官”案件,将会到其他县进行审理。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山东省将选择1至2个中级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试点中级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确定2至3个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管辖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不宜审理的本地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可以将原由其管辖的部分或者全部案件交由其他集中管辖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