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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为深入推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引导广大公务员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创造让人民满意的业绩,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位”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活动共分为广泛发动、深入推进、考核评比3个阶段,是我市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人民满意的执政骨干队伍,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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