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8名干部回家乡一线接地气、转作风、办实事 |
昌乐县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 |
本报记者 丛秉政 潘来奎 通讯员 郑洪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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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昌乐县探索实行县直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制度,组织2100多名县直机关干部回到家乡一线接地气、转作风、办实事、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搭建了载体、夯实了基础,受到基层群众普遍欢迎。 从“有心有力有顾虑”到“放手放脚释情怀” “以前,想为村里干点事,但怕村干部有误会,又怕别人说出风头,心里有顾虑。”县纪委机关干部、老家城南街道小埠前村的刘敬对记者说。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今年春节前后,县委在调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发现广大机关干部对家乡的变化高度关注,对家乡的发展高度关心,都有感恩思源报效家乡的强烈愿望。于是,县委决定,在扎实推进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回村任职等工作的基础上,统筹籍贯、成长地是昌乐的在职在编县直机关干部,回家乡帮扶发展。经过机关干部自愿报名,“三上三下”反复征求县直部门、镇、村意见,最终筛定2158名机关干部回村帮扶,覆盖到全县每一个自然村。 这一制度的实行,给刘敬报答家乡提供了好平台。而且,刘敬还与老家是同一个村、在其他单位工作的两名机关干部“组团式”回村帮扶。以前,他们只是逢年过节回家几趟,平时三人在县城也很少联系,更谈不上凑一块儿商量老家发展的事。 他们回到村里,就从村民牢骚最多的“路难行”问题入手,积极联系走出去的“企业老板”、“成功人士”,多方协调筹资40万元,短短一个月时间,没花村里一分钱,就修起了“两纵两横”长1100米的水泥路。 “修路的事,我们几乎年年议,但光靠村里的力量有心无力,多亏了刘敬回来帮着协调,真帮了俺的大忙!”村党支部书记刘福林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 县委书记张新强说:“农村出身的干部,‘根’在故乡,就像爱国华侨心系祖国一样,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熟悉村情民意,群众认同度也高,回家帮扶更容易‘投入’。同时,机关干部往往思路宽、信息广,回家帮扶比村里自我发展‘更快更准’。当然,这项制度也不可能一通百通、包治百病,只是全县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次有益探索。” 要“常回家看看”更要“常回家干干” 县委副书记肖建华说,“以前干部回老家多是走走转转、问问看看,问题发现的多、解决的少,现在干部回老家更要在‘干’上做文章,不仅发现问题,更要帮着村里解决问题。” 县法院帮扶干部田青,立足村里西瓜产业优势,通过“党支部+合作社”的模式,协同村干部发动100多户村民入股,建起了集西瓜种植、生产体验、观光采摘“三位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4300平方米优质西瓜示范棚、2600平方米展销区基本建成,将辐射周边西瓜种植2000多亩,不仅有效拉长该村西瓜产业链条,还可大幅增加村民收入。 记者从县委组织部了解到,回村帮扶干部与原单位工作不脱钩,主要是利用个人业余时间回村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指导不主导、帮办不包办”的原则,帮班子、帮发展、帮稳定、帮民生、帮生态文明村建设,指导、督促、协调、服务和监督,帮助但不替代村“两委”工作。 县信访局干部庞春洲回到老家五图街道东上疃村,了解到残疾人庞某某因更换假肢问题多次上访,闹的村里不安稳。庞春洲与村干部一道追根溯源,多方咨询政策,先后为其筹捐资金15200元,并陪同到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换上了新假肢,解除了庞某某后顾之忧。对此,庞某某非常感谢,表示不再上访。 宝城街道北周村一位老人无儿无女,突发脑血栓后生活不能自理,回村帮扶干部周瑞玲主动与其结成对子,每月出资200元,雇人照顾其日常起居。“老家还有一些群众生活很困难,我不能为村里办什么大事,就算帮帮忙、尽尽孝心吧!”像周瑞玲一样,回村帮扶干部共与3128个生活困难家庭结成对子,定期走访联系、解难题、办实事,让困难群众共享回村帮扶阳光。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春雷说,“机关干部个人能力有大小、村情有差异,回村帮扶总的要求是努力争取干大事,干不了大事干小事,坚决杜绝惹事挑事。通过这个平台,引导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沉到基层,深入群众,在农村一线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据统计,全县回村帮扶干部中,年龄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21.3%。回村帮扶发展工作,让这些年轻干部得已走出机关、走近群众,到农村一线磨砺、成长…… “无形”压力化为“有形”动力,自觉干事更要自律干事 “2100多名干部,怎么管?” “为了防止出现‘衣锦还乡式’回村、‘蜻蜓点水式’帮扶,我们出台了‘七不准’纪律规定,制定了督导检查、回村报告、工作组例会等制度,促使干部们将压力变为动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下派干部帮扶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刘海清介绍。 县委规定,每名回村帮扶干部不准在镇、村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和党员干部形象的宴请,不花费村集体一分钱;不准插手工程发包、项目建设,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准铺张浪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准参与庸俗化的“老乡会”;不准为家族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七不准”纪律规定,条条都是“高压线”,要求干部不能碰、守纪律、树形象。 为避免回村干部“走马观花”不干事或为老家“拉资源”干私事,实行“三公示一评议”制度,“三公示”,就是将每个工作组的承诺事项、工作计划、工作实绩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定期“晒一晒”,让每名干部有压力、有动力,做到真帮扶、帮扶真。“一评议”,就是每年年底,回村帮扶干部接受本村群众的评议,回村入户次数、承诺事项兑现情况、整体工作业绩都要评一评。县里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帮扶部门和个人,激励形成争先恐后、竞相帮扶的良好氛围。 “干不干事,虽然组织上没有硬任务,但是老少爷们心里最有数,不铺下身子给村里办点事,自己脸上也挂不住!”县政法委回村帮扶干部刘学俊说。 红河镇党委书记张志强说,“回村干部发挥自身所长,搞科技培训、指发展路子、上发展项目、订管理制度、化矛盾纠纷,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长效力量。” 制度实行以来,昌乐县回村帮扶干部已承诺帮扶事项3332个,为民代办服务事项1180项,举办科技培训班160多期,受理办结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1200多起,帮助纠正不规范村务问题260个;协调解决资金1200多万元,帮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8家,流转土地9000多亩,栽植绿化苗木60余万株,硬化村路3.2万米,安装路灯505盏,更换变压器59台,打灌溉机井24眼……一些发展潜力村逐步成为新农村建设先导村,村容村貌落后村逐步绽放笑颜,软弱涣散村逐步由弱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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