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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整电价分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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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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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整电价分类结构
每年可减轻公益性机构等支出约30亿元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记者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日介绍,我国将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文件,要求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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