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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民政局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民政创制立法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2011年以来共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0余件,涵盖城乡社区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监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惠民阳光殡葬等民政工作,为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以创制立法建立民政事业发展新机制。与市发改委联合编制了《潍坊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立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总目标和具体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城乡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了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和“多村一社区”农村建设模式,切实提高了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全国社区建设提供了范例,三年共创建全国全省和谐社区214个。促成市政府与省民政厅签署了《共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合作协议》,为我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以创制立法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难题。以市政府名义分别出台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从资金补助、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扶持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为强化规划引领,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还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规范》、《潍坊市镇街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印发了《潍坊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等文件,破解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方面的难题。出台了社工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社工人才培养、管理、奖励三项制度,建立起了由职业准入、教育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构成的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职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编制了《潍坊市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对40项民政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建立了严格的流程标准。市社会福利院和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采用了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以创制立法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出台了《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健全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制定了《关于潍坊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实施意见》,完善了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机制。《潍坊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办法》,首次建立了城镇“三无”人员生活救助制度。修订《潍坊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责任。积极推进惠民殡葬,全面进行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化改革,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潍坊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全市殡葬用品公开订货、集中采购制度,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制定落实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9项具体措施,印发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考核办法》、《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民政工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民政转型发展。 董德才 孙永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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