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摄影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综合新闻

第03版
专刊
 
标题导航
为了一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2013年07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一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家人、义工共同努力,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张刚送往医院进行治疗。(2012年11月9日摄)
  母亲孙忠英为儿子洗头。10多年来,她就是这样照顾着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2012年11月9日摄)
  一名社区义工为张刚办理住院手续,并支付了1万余元治疗费用。
   6月2日,康复后的张刚与父母一起种地瓜。
  在医院内,一名病友为张刚拿来馒头,劝他吃饭。(2012年11月9日摄)
  在社区义工的帮助下,张刚被送进医院进行治疗。(2012年11月9日摄)



    本报记者 孙树宝 文/图
  6月2日,经过5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和后期康复,患精神分裂症10余年的张刚(化名),在父母的引导下开始进行简单的劳动,他的重获健康除了父母精心呵护,也得益于社区义工的倾囊相助。
  今年40岁的张刚,家住昌乐县鄌郚镇,2000年,张刚因感情受挫,导致精神分裂,先后两次入院治疗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陷入贫困状态。每次治疗结束回家不久,张刚便旧病复发。吃喝拉撒都得靠年过六旬的父母帮助。因家境贫困,年迈的父母无力承担住院治疗费用,而致使正值壮年的张刚终日无所事事,并且不时地扰乱周围邻居的生产、生活秩序。
  2012年11初,社区义工(潍坊)联合会的义工们获知此事,便积极联系了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11月9日,张刚在父母和三名社区义工的帮助下,住进了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开始进行治疗,几名义工为张刚支付了1万余元的治疗费用。经过5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张刚终于康复出院。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