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及时足额为辖区38名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计98万余元,以帮扶退役士兵顺利实现自主就业。 此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对象为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以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陈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