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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林峰 通讯员于倩)近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我市申报的两个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项目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获省财政奖励资金700万元。 从2010年至今,我市先后获得中央和省财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奖励资金项目和示范工程项目16个,共获中央和省财政无偿奖励资金7900万元。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向上争取资源,扶持矿山企业做强做大,大大提高了全市矿业经济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在具体工作中,市国土资源局发挥中央和省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放大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单位全部匹配了50%以上的配套资金,为我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市先后总结推广了卤水资源“一水五用”,“二次提溴”,废弃矿坑“治理性开采”,石灰石开采矿山资质管理,矿井水循环利用,铁矿尾矿充填等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做法,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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