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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寒亭区近日决定设立寒亭区过桥互助基金,实行会员制管理。该过桥互助基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投入、企业缴纳的入会基金(不低于50万元)及其他三部分。互助基金筹集期为每年3月份,企业入会一个月后可借用互助基金,借款期限原则上为1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企业缴纳的入会基金属企业所有,除入会当年和借用互助基金的年度外,其他年度可申请退出,退出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结算本息。 互助基金只能用于企业还款续贷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当企业经营贷款应急还款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申请借用过桥互助基金,一般额度控制在实缴入会资金的十五倍以内。互助基金为有偿使用,借用企业应支付利息,具体利率标准按日利率千分之零点三(单利)执行。 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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