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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
决定10月24日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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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徐文彦 高宁宁)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胡岗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10月24日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明珂,副主任花兆贤、李世光、毛秀凤和秘书长王秀禄出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挂职潍坊市人大常委会顾问张红霞,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题以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法制讲座方案、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潍坊市人大代表的决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修订《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人事任免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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