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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号)
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旭的提请,任命: 孟庆才、刘水平、赵萌、寇文倩、吕凤阁、李冰、周颖飞、刘瑞鹏、侯丰田、穆文华、康旭峰、郭蔷、张毅、高跃前、庄晓艳、朱红明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延国、刘有杰、王晓南为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孟庆才的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玲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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